第十一章(第4/5页)

找一个女朋友,立竿见影的好处就是不用自己洗衣服并且能经常吃到爱心小灶。也许受了西都悠久历史的影响,传统的女性美德在西都大学里也有所残留。恋爱初期的女生们只要闲来无事或者心情不错,就会到男生宿舍帮各自的男朋友洗衣做饭。那些衣物一般都是堆积在角落,腌制了有个把月以上了,洗与不洗根本没区别,而且也没必要非得在男生宿舍里洗。可见这只是一个形式,通过这个形式,女生们的贤惠得到体现,男生们的虚荣心得到满足,而彼此所谓的爱情得到了想当然的升华。

一到周末,女生们又纷纷撸起衣袖,在煤油炉前大展身手。水平如何并不重要,米饭可以半生不熟,调料可以颠三倒四,只要冠以爱情的名义,男朋友就应该满脸幸福地吃干净,同时遭殃的还有本已奄奄一息的男生宿舍楼,被熏得昏天黑地焦味扑鼻,仿佛饱受德军蹂躏后的斯大林格勒。

何茹媲从不做饭给霍九建吃,也不会帮他洗衣物,因为她是高贵的,更重要的是,霍九建根本舍不得让她动手,反而为她做饭洗衣,去餐厅约会时尤其体贴,开门、拉座椅、脱挂外套、盛汤夹菜,无微不至的细节每次都令在场的其他女孩既羡慕又嫉妒,更令她们的男朋友既惭愧又郁闷。而他每天骑自行车去理工大学接何茹媲上下课的行为,也一度使得许多“有车”的男生恨不能将自己的自行车碎尸万段,甚至由此引发了一股廉价转让自行车的狂潮。

霍九建全身心投入,用尽一切温柔,因为这是他平生谈到的第一个女朋友,是一场已经发芽开花等待结果的名副其实的恋爱。他与何茹媲的恋情像偶像剧一样在校园里流传开来,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的谈资,还被添油加醋地描绘出一段段脍炙人口的“佳话”,比如:

何茹媲在桌前正襟危坐,霍九建双手托着餐盘,碎步进屋,在她面前单膝跪下,一脸虔诚地将盘子高举过眉,和声细语道:“请用饭。”

在郑能谅看来,这个足以令每一位女权主义者亢奋不已的“举案齐眉”男性版未必纯属虚构,因为为爱痴狂的九哥早已从“力拔山兮气盖世”变成了“帘卷西风,人比黄花瘦”,甚至还亲自动笔以诗咏志,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首诗,发表在309宿舍谷二臻的床板背面,比抽屉文学更隐秘,比厕所文学更直白:

她是公主,我会像骑士一样保卫她

她是神女,我会像信徒一样供养她

她是世间最可爱的姑娘,我会像护舒宝一样呵护她

新学期第一次来串门的秦允蓓看到这首诗,大为感慨:“真没想到,连九哥都开始写诗了,还从猛男变成了暖男,爱情真的会让人忘掉自我呢。”

“可是,忘掉了自我的我,还是我吗?”郑能谅的语气中透着一丝忧虑,“现在九哥成了举例的对象,成了学习的榜样,却不再像从前的九哥了。”

“难道像八哥?”秦允蓓开玩笑道。

郑能谅没有笑,轻轻叹出一口气,道:“我担心他女朋友喜欢的只是这个他,而不是真正的他;或者喜欢的只是这种感觉,而根本不是他。”

“好深奥的样子,”秦允蓓最怕搞脑子,马上岔开话题,“听说他那女朋友是个超级大美女?一来就把你们整座楼迷得神魂颠倒了?”

“还超级赛亚人呢!江湖传闻要打折扣的,我觉得她长得还可以吧,气场比较强罢了。”郑能谅轻描淡写地评价道。

秦允蓓直接问重点:“那跟我比怎么样?”

“不是一个类型的怎么比?她充其量不过是个女神,你可不一样。”郑能谅端起水杯,掐住了下文。

“我是什么?”秦允蓓急忙追问。

“超级女神……经。”

“想死了你!”秦允蓓手臂疾伸,在他胳膊上一拧,痛得他嗷嗷直叫,幸亏他穿着长袖,不然又要闯入盗格空间。

“这是褒义词啊!”郑能谅辩解道,“要知道女神只要长得漂亮就行了,可女神经还要具备一定的幽默感和趣味性,是女神的升级版,可遇而不可求呢。”

秦允蓓才不上当:“少来这套,不就是拐着弯儿骂人不漂亮吗?”

“非也非也,颜值还是硬指标之一,漂亮又幽默的才叫女神经,不漂亮的只能算神经,没有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