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金的魔力(第14/17页)

可是,奇怪的是,就在亿万黄金分子忙乱地挤破相空间的屏障时,一道黄金的亮光在刹那间掠过他的大脑,就如划破沉沉夜色的金色闪电。他的思维在刹那间变得异常清晰明断,冷静残忍。就如梦中乍醒,他忽然悟出,过去的许多想法是那样幼稚可笑。比如说,身后这两个家伙就是完全多余的。为什么自己一定要找他们合伙?为什么一定要把到手的黄金分成三份?实在是太傻了,太可笑了。

正所谓“朝闻道,夕死可矣”,现在改正错误还不算晚。不过,“夕死可矣”的人可不是自己,而是这两个丑类,两个早该吃枪子的惯盗。向他们开枪绝不会良心不安的。

教授手中紧握着贼王的那把五四手枪,枪栓已经扳开。那两人一时间惊呆了,尤其是贼王。他早知道,身在黑道,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信赖的。他干了20年黑道生涯而没有失手,就是因为他时刻这样提醒自己。但这一次,在几天的交往中,他竟然相信了这位读书人!他是逐步信任的,但这种逐步建立起来的信任又非常坚固。如果不是这会儿亲眼所见,他至死也不会相信任先生会突然翻脸,卑鄙地向他们下手。贼王惨笑道:“该死,是我该死,这回我真的看走眼了。任先生,我佩服你,真心佩服你,像你这样脸厚心黑的人才能办大事。我俩自叹不如。”

教授冷然不语。黑豹仇恨地盯着他的枪口,作势要扑上去。贼王用眼色止住他,心平气和地说:“不过,任先生,你不一定非要杀我们不可。我们退出,黄金完全归你还不行吗?多个朋友多条路。”

教授冷笑道:“那么,多一个仇人呢?我想你们只要活着,一定不会忘了对我复仇吧。你看,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到现在才想通──在黄金融入心脏之后才想通,这要感谢黄金的魔力。”

贼王惨笑道:“没错,你说得对。换了我也不会放仇人走的,要不一辈子睡不安稳。”他朝黑豹使个眼色,两人暴喝一声,同时向教授舍命扑过去。

不过,他们终究比不上枪弹快。乓乓两声枪响,两具身体从半空中跌落。教授警惕地走过去,踢踢两人的身体。黑豹已经死了,一颗子弹正中心脏,死得干净利落。贼王的伤口在肺门处,他用左手捂住伤口,在临死的抽搐中一口一口地吐着血沫。教授踢他时,他勉强睁开眼睛,哀怜无助地看着教授,鲜血淋漓的嘴唇翕动着,似乎要对教授作临别的嘱托。

即使任中坚的心已被黄金淬硬,他仍然感到一丝怜悯。几天的交往中他对贼王的印象颇佳,甚至可以说,在黑道行当中,贼王算得上一个响当当的大丈夫。现在他一定是在哀求自己:我死了,请照顾我的妻儿。教授愿意接过他的托付,以多少减轻良心上的内疚。

他把手枪紧贴在腰间,小心地弯下腰,把耳朵凑近他轻轻蠕动的嘴唇。忽然贼王的眼睛亮了,就像是汽车大灯刷地打开。他瞪着教授,以猞猁般的敏捷伸出左手,从教授怀中掏出时间机器,用力向石头上摔去。“去死吧!”他用最后的气力仇恨地喊着。

缺少临战经验的教授一时愣住了,眼睁睁看着他举起宝贵的时间机器作势欲掷……但临死的亢奋耗尽了贼王残余的生命力,他的胳臂在最后一刻僵住了,没能把时间机器抛出去。最后一丝狞笑凝固在他穷凶极恶的面容上。

教授怒冲冲地夺过时间机器,毫不犹豫地朝他胸膛补了一枪。

时间机器上鲜血淋淋,他掏出手绢匆匆擦拭一番。“现在我心静了,可以一心一意去转运黄金了。”他在暮色苍茫的旷野中大声自语着。

三声枪响惊动了附近的住户,远处开始有人影晃动。不过,教授当然不必担心,没有哪个警察能追上他的时间机器,连上帝的报应也追不上。有了时间机器,作恶后根本不必担心惩罚。这甚至使他微微感到不安──这和他心目中曾经有过的牢固信念太不一致了。

现在,他又回到金库,从容不迫地拿了三根金条塞到怀里,准备作时间跃迁。时间机器又开始呻吟起来。他恍然想到,自己的胸口里还保存有半根金条。也就是说,他每次只能转运出去两根半──实际只能是两根。这未免令人扫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