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部 回到过去 第十章(第2/9页)
“朝右边看,”我说。
“对。你来过这儿吗?”
“我们都来过这儿,”我说。“这东西可比职业橄榄球大多了。”
他笑了。“很好,杰克逊。尽管挑吧。”
我选了同样的皮质手提箱。然后穿过街道,再次买下森利纳。这一次,我还价还得更厉害,花三百块买下了。一番讨价还价之后,比尔·泰特斯把我送到他女儿身边。
“听口音你不像是本地的,”她说。
“老家是威斯康星的,但我在这儿呆了很长时间。做生意。”
“我猜你昨天不在福尔斯镇吧?”当我说我不在时,她吹爆了泡泡糖,“那你错过了精彩的一幕。他们发现一个老酒鬼死在工厂的烘干房外面。”她放低声音。“自杀。用一片玻璃割断了自己的喉咙。你能想象吗?”
“太可怕了,”我说,把森利纳的销售证明塞进钱包。我用车钥匙敲打着手掌。“本地人吗?”
“不是,没有身份证。他很可能是坐闷罐车从县里来这儿的,我爸爸是这么说的。可能是要去洛克堡干挑选苹果的活儿。卡迪先生——是绿色前线酒吧的店员——告诉我爸爸,那家伙昨天早上走进来,想买一品脱酒,但他喝醉了,一身酒味,所以卡迪先生把他踢了出去。之后,他肯定跑到工厂的院子里,喝了剩下的酒。喝完之后,把瓶子摔碎,用一片玻璃割断了自己的喉咙。”
她又问:“你能想象吗?”
我没有理发,没有去银行,但又一次在梅森男装店买了衣服。
“你肯定喜欢那种蓝色图案,”店员说着把衬衫放在一大堆衣服上面。“跟你身上穿的颜色一样。”
实际上,就是我穿的那件,但我没有这样说。
那只会让我们两个都陷入疑惑。
3
那个星期四的下午,我开上“每分钟一英里公路”。这一次,到德里时我不用买帽子了,因为在梅森的店里购物时,我已经买了一顶漂亮的夏日草帽。我在德里宾馆登了记,在餐厅吃了饭,然后去酒吧,从弗雷德·图米那里点了一杯啤酒。
这一回,我没打算跟他聊天。
第二天,我在哈里斯大街租了我的老公寓。
降落的飞机不仅没有吵得我睡不着,反而助我入眠。第三天,我去了梅琴体育用品商店,我告诉店员想买把手枪,因为我干的是房地产生意,诸如此类。店员拿出我的点38警用手枪,再次告诉我是防身首选。我买下了它,装进公文包。我想走出堪萨斯街,走到野餐区域,以便能看到住到沟里的里奇和住在堤上的贝维练习他们的跳街动作,突然,我意识到自己很想他们。我真希望自己在2011年短暂停留期间查阅过《每日新闻》十一月下旬的报纸;我本可以知道他们有没有在“达人秀”中胜出。
我养成习惯,每天傍晚去点灯人酒吧喝上一杯啤酒,在酒吧渐渐坐满人之前就去。有时我也点油炸小龙虾。我从没在那儿见到弗兰克·邓宁,也不想见到他。我经常光顾点灯人酒吧还有一个原因。如果一切顺利的话,我很快就会去得克萨斯,我想在去之前先积攒点个人财富。我跟酒吧男招待杰夫交上了朋友,九月末的一天晚上,他提出了我期待已久的话题。
“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你看好哪一队,乔治?”
“当然是扬基队,”我说。
“你会这么说?你可是威斯康星人。”
“对家乡的自豪感跟这个可没关系。纽约扬基队今年肯定赢。”
“不可能。他们的投手老了。防守漏洞百出。
曼托[84]的腿受了伤。布朗克斯轰炸机的时代结束了。
密尔沃基可能会大获全胜。”
我笑了。“你有几点说得很好,杰夫,我能看得出你有点眼光,但老实说——你跟新英格兰所有人一样讨厌扬基队,这影响了你的洞察力。”
“你敢按你的想法押点钱吗?”
“当然。五美元。我不想从工资奴隶手上赢太多。怎么样?”
“一言为定。”我们握了握手。
“行,”我说,“那我们就说好了,既然聊到棒球和赌博——美国人最大的两样消遣——你能不能告诉我镇上哪里能找到可以认真赌一把的地方。说得文雅点儿,我想下个大点儿的赌注。
再给我来杯啤酒,给你自己也来一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