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 13 背叛(第7/8页)
舒瓦兹人躺在我身旁。过了很久,我才意识到他们正在哭泣。突然,我想起了麻宝麻瓦在纳库麦的树尖上吟唱的歌谣。那声音在我脑中无休止地回荡着。我突然领会到那轻吟中的美妙之处,那首歌是关于一个杀人者如何渴望死亡,那首歌是关于人们如何渴求正义,而却始终不见正义得偿。
我们就精疲力竭地躺在那儿一动不动。
过了好几个小时,或者过了一整天,又或是好些天,安德森沉没时喷到空中的灰尘和蒸汽变成了浓云,一直涌到了舒瓦兹的沙漠上,覆盖在我们头顶上。数千年来的第一次,这沙漠下起了雨。雨水洒在了富含铁矿的山岭上,雨水洒在了沙子中,雨水混着我们脸上的泪水一同滴落,洗去我们心头的悲恸。赫姆特站起身,在那暴雨中走向我:“兰尼克,你活下来了。”
“是的。”我说道。我明白他的意思是:“兰尼克,我爱你,而你还活着。”而我想说的是:“赫姆特,我爱你,而我还活着。”
“我们已完成了自己的职责。”赫姆特道,“我们不会后悔,尽管这一切可能算不上正义,但这是必需的,可我们仍需要你离开。我们不会赶你走,因为你阻止了更可怕的事情。但求求你,兰尼克,离开这里,永远别再回来了。”
“我还有工作未完成,我还要继续杀人。你们还会听到更多的悲鸣,我还会给你们带来更多的伤痛。”
“去做吧。”他说道,“我希望有一天,你手上的血迹能褪去。”
“守护住你们的钢铁,保护它,别让它生锈。”
他笑了起来,尽管只是一瞬,但那笑容仍熠熠生辉,美得令人惊异。他拥抱了我,然后说道:“当你离开时,我以为你背叛了我们。我不明白,兰尼克。我以为自己信任你,所以你就应该尊重我的期望,照我的意思去做。可是我错了。现在,兰尼克,我又年轻了。会有别人接替我成为代言人。我已卸下自己的职责了。”
“我举双手赞成。”我回答道,他亲吻了我,拥抱了我,然后送我离开。我向东走向哈斯,在路上找到了自己的衣服。他们把我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,卷成一团,放在了路旁。摆在最上面的,是我的刀子。仿佛这就是他们的祈愿,以此赦免我即将犯下的罪。
我穿上衣服,握紧手中的钢刀,切进快速时间流,接下来的三年里,我没有再和任何人说话,而是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路上。我从一处赶往另一处,杀人。听着死者的惨叫在我耳边响起,听着大地的惨呼。并知道终有一天,我会找出他们的每一个人,把他们全部杀掉。然后就能放下手中的屠刀了。
我杀了柏斯·巴顿,那个老女人欺骗并谋杀了我的朋友,她的死让我心中响起了阵阵尖啸;然后是麻宝麻瓦,她的真身是一个秃顶的白种男人,尽管他的晨歌美妙动人,但他的死只是唤起了同样的尖啸声。我喜欢谁,憎恨谁,对大地而言毫无区别。我的刀子捅进柏斯·巴顿的喉咙和捅进麻宝麻瓦的心脏时,也是一样轻而易举。他们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死了。
摧毁交易馆反而来得更轻松点。大地对此并无意见,因为它们不过是毫无生命的机械。而我所要做的也不过是撕开封印,上面写着:“警告,打开封印可能导致机器自毁,同时杀死五百尺内的任何人。”而在爆炸发生前,我已切进快速时间流离开。
我从临近安德森的海边废墟开始,一路杀向内陆。走过每个家族的首都,杀死了每一个安德森人,摧毁了每一个交易馆。因为一直保持在快速时间流里,所以这花了大约一周的真实时间。我赶在了所有信使前面,赶在这世界得知安德森的毁灭前,赶在了各家族的重要成员莫名其妙地死亡的消息传遍世界前,赶在了所有家族得知交易馆正一个接一个地毁灭前。
我猜测着,当人们发现一个女人死在了柏斯·巴顿的王位上,而那位国王自己却不知所终时,他们是否会将两者联系起来。
我没必要在这里一一叙述自己如何在所经之处留下一具具尸体。一周之后,我已经二十四岁了。尽管这猜测可能不尽准确,但我仍想起在父亲二十四岁时,我已经出生。他常在早上和我一道玩耍,然后下午领军出征。我没有子嗣,也没法像父亲那样不把别人的生死放在心上。他对生命的意义一无所知。他相信敌人的死亡会让他成为一个更伟大的国王。而我不愿承受王位的重负,因为我知道杀戮的代价。我二十四岁了,却觉得自己已经老了,身体疲惫不堪,灵魂千疮百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