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(第3/11页)

“爸爸为什么不动?”

“他喜欢。”他使尽浑身力气,踹了父亲的肚子一脚,他也没吭声。但这一脚让他失去了平衡,以利亚摔了个四仰八叉,软绵绵、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,如同那尸堆中的一员。你躺在尸堆上干吗,爸爸?你想陪妈妈烧死吗,你口渴吗?亚当又踢又打又踹,约翰喊道,“马修叔叔!马修叔叔!” 突然,亚当感觉自己飞过卧室,重重地撞向墙上的皮绑腿。

马修叔叔站在地下室台阶的最上一级。“穿上衣服。”马修说。

亚当想把他像以利亚那样定住,却找不到马修叔叔的意识。突然,他觉得自己五内俱焚,他挠着肚皮,想把火放出来;接着又感觉自己的眼睛在熔化,正顺着脸颊往下流,他吓得大叫,想要安回去;他的腿像糖人一样开始碎裂,一点点地坍塌;他低头看见自己的脸一片片地落在地上,变干,耳朵、鼻子、嘴唇、牙齿、舌头和眼睛掉在地上,犹如果冻;那两只眼睛正回望他的脸,他看见自己的脸俨然一块被抹平了的皮,嘴像一个大开着的洞;从嘴里忽然又涌出了心,接着是肝,然后是胃和肠子,最后身体成了一个在春风中轻飘飘空荡荡的面粉袋。

他躺在地上,哭着求马修发慈悲,求他原谅,求他将自己的身体恢复原样。

“亚当,”约翰在床上小声说,“你怎么啦?”

亚当摸了摸自己的脸,一切都在,和从前一样;他睁开眼睛,能看到自己。“是我不好,”他小声说,“我再也不敢了。”

以利亚坐在地上,靠着墙号啕大哭。“马修,”他哭着说,“看看我都干了什么?生出了一头什么怪物呀?”

马修摇了摇头,“亚当吃过的苦头,约翰也一样没少吧?孩子就是孩子,你供他吃穿,但决定他变成什么的,是他的本性。”

以利亚明白了点什么,忍着痛笑了,“你也是沃辛,我以前就说过,像我早就说过的那样。”

“别再那样对我了。”亚当小声说。

“你,还有你父亲,”马修说,“你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应该用在哪里。你以为詹森是想让我们在那座农场住一辈子吗,以利亚?或者胡作非为,捉弄保护不了自己的人吗?我现在警告你们,你们俩,不要再让我瞧见你们为非作歹。你们这辈子做够了恶事,现在是时候补过了。”

亚当在沃辛旅店又待了两年,直到有一天,他再也忍受不了,空着手逃了出去。他偷了一艘小艇,顺流到了林克瑞。他在意识中潜回沃辛旅店,发现了马修的儿子小马特,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。他让孩子大声说了一句“再见,马修叔叔”,然后杀了他。

他等待着马修复仇的一击,却始终没等到。他鞭长莫及了,亚当意识到,我终于平安无事,可以为所欲为了。

他直奔那个星球的首府天堂市。他一路平安,谁能动他一根毫毛?连想都别想。他从没挨过饿,因为有那么多人争着请他的客。在天堂市,他一边观察,一边等待。这都是从马修叔叔那儿学的:他的本事不是拿来玩的。他们蓝眼睛的孩子,都见过立在沃辛农场中央的一块石头,上面写着“沃辛农场/来自星际/碧蓝眼眸/詹森之子/源自此地”。我是第一个走出水之森林的詹森之子。我不会偏安一隅,或是一间旅店。我的抱负是这个世界。

这个世界就一点点地纳入了他的囊中。

这个世界化身为一个姑娘,来到他身边。她已不再年幼,是诺约克女大公埃琳娜的孙女。她出没于整座皇宫,却始终隐藏在视线之外,一动不动地依附于某个角落,或台阶之下,或门帘背面。不是没人管她,几名仆人兴许受过交代要跟紧她。可没什么用处,有谁在乎她?她有一个小弟弟,诺约克的王位依律由长子继承,诺约克女大公埃琳娜宠爱的是孙子伊维斯,看不见的孙女毓雯算什么?初次入住皇宫的时候,亚当就注意到了她,但结论是,她算不了什么,也就没再理会她。

一年之内,亚当就成了诺约克女大公埃琳娜不可或缺的人物。他爬得很快,但不至于令人起疑,相比本土的青年才俊,他爬得不算高,也没他们快。埃琳娜派他代表自己去参加重要的谈判——他似乎永远都能在复杂微妙的局势中做到万无一失。女大公让他负责为自己遴选仆从和侍卫,他的眼光精准无误,挑选的人无一不是既忠诚又能干,没人能瞒过他。他每每向她汇报敌人的意图,结果都被证明准确无比。埃琳娜得胜,诺约克繁荣,关键是,亚当也平步青云。他在天堂市飞黄腾达,人们都用畏惧和羡慕嫉妒恨的眼光注视着他。